我在厂四年零两个月现查出尘肺病。厂里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工厂有责任,在工作场所受伤的一般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道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内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容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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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需根据其X线诊断尘肺期别、肺功能损伤程度和呼吸困难程度进行鉴定。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引起尘肺病的生产性粉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无机矿物性粉尘,包括石英粉尘、煤尘、石棉、水泥、电焊烟尘、滑石、云母、铸造粉尘等,还有一类是有机粉尘。这些粉尘都能引起尘肺病。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第一级 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第二级 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中度低氧血症;尘肺Ⅱ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第三级 尘肺Ⅲ期;尘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尘肺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第四级 尘肺Ⅱ期;尘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尘肺Ⅰ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第五级 尘肺Ⅰ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轻度低氧血症。
第七级 尘肺Ⅰ期;肺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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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疑似尘肺病,作为个人来讲,应该立马向涌入单位申请职业病鉴定。作为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牵头联系并组织员工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病鉴定工作。然后,按照职业病鉴定结果,组织兑现职业病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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