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镇上一家超市买了散称的各类零食花了六十来元钱

法律分析:
1、可以直接找商家协商解决
2、也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协会的帮助
3、可以将该超市投诉举报至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4、到法院起诉该超市。根据的情况,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投诉举报该超市,并且向法院起诉该超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第十六条 “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诈、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
”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项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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